最高法再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案例:对“和稀泥”说不******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民法典实施以来,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发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继去年2月发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最高法此次再发布16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案情显示,孙某燕使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提供的移动通信号码,并支付费用。但在孙某燕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电话推销业务后,该公司仍继续向其进行电话推销。
法院认为,民法典在总则编和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特别是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故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交通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
此外,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检索,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力解释、担保制度解释、总则编解释、人脸识别解释、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解释等共计19件司法解释,在统一裁判尺度、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完)
“台企快服贷”破解中小微台企贷款难 42家台企获逾6000万元支持******
中新社福州1月30日电 (记者 龙敏)福建正发力破解中小微台企贷款难点。福建省商务厅30日通报,截至目前,42家台企获得“台企快服贷”约6200万元(人民币,下同)。
在两岸经贸合作中,福建是大陆台企最集中的地区之一,也是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最密切的地区之一。目前,福建有台企1.1万多家。
以往中小微台企遭遇融资难的最大问题,是经营上不具备规模,也没有足够的担保品,同时大陆对于台企在台湾征信等方面信息获取上也存在较大困难,金融机构给予其授信的信心不足,融资不易。因此,“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台企反映突出的问题。
去年,福建省商务厅等机构主动服务商务领域中小微台企融资需求,持续推动落实“台企快服贷”等政策性优惠贷款,为台企融资提供支持。目前,福建已建立服务对象企业池,并采用名单制动态管理,支持信用好、经营正常的中小微台企争取“台企快服贷”。
福建已有2家银行发放了“台企快服贷”,分别是厦门银行向22家企业放款约4200万元,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向20家企业放款约2000万元。
福建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台企快服贷”平均年化利率低至4.1%,为解决台资企业“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作出积极探索。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合作,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持续推动“台企快服贷”落到实处、发挥实效,更加积极主动服务中小微台企融资。(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