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级两会陆续开启,这些看点值得关注!******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记者 袁秀月)2023年新年伊始,多省份陆续进入“两会时间”。自1月10日起,多地省级两会拉开帷幕。各地将如何规划今年的发展目标?今年省级两会有哪些亮点?
资料图:四川省两会现场。张浪 摄多省份两会拉开大幕
近期,各地陆续定下2023年省级两会的时间表,不少省份将省级两会的开幕日期定于1月10日-1月15日,1月10日成为省级两会开幕的密集期。
其中,四川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天津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福建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广东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云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江西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等都于1月10日开幕。
1月11日,广西、山西、浙江、辽宁等地政协会议将开幕,进入“两会时间”。1月12日,安徽、西藏、湖北等地召开政协会议。湖南、北京、江苏则稍晚一些,在1月13日、1月14日召开当地的政协会议。
按照惯例,省级政协会议往往在省级人代会前1天或2天开幕。各地的人代会目前也已陆续确定时间,四川、天津、福建、江西、云南、上海、河北等地率先在1月11日召开省级人代会,广东、黑龙江、山西、广西、浙江、内蒙古等地在1月12日召开省级人代会,西藏、湖北、安徽、河南、江苏、北京、宁夏、重庆等地的省级人代会则在1月13日-15日开幕。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多地都对省级人代会时间进行了调整。如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调整为1月13日,原定会议时间为1月7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调整为1月11日召开,原定会议时间为1月5日。
资料图:近日武汉商圈人气回升。张畅 摄多地就政府工作报告征集意见
这些是关键词!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其中,各地如何规划未来的发展目标,如何规划发展路径,备受关注。
此前,已有多个省份通过座谈会、互联网等方式公开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记者注意到,在各地征求意见座谈会中,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基层医疗、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壮大生物医药产业、优化营商环境等成为与会代表发言的关键词。
座谈会上也透露出各地未来的重点任务和目标,如2022年底山西省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座谈会中透露,围绕坚定不移推进转型发展、全力抓好能源保供、深入开展市场主体提升年活动、统筹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消费回暖升级、持续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任务靶向发力、加压奋进。
同样是去年底,云南省就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的座谈会中透露,市场发育滞后是云南的突出短板,要持续大抓市场主体、大抓民营经济、大抓开放型经济、大抓创新创业、大抓营商环境、大抓金融改革发展,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资料图:浙江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开幕。张茵 摄多地强调会风会纪、严肃换届纪律
正值换届之年,多地强调,两会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要组织好选举工作,加强督查检查,严肃会风会纪,严肃换届纪律。
1月5日,四川省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风气督查组工作会召开。会议要求,要严肃换届纪律,持续抓好换届风气监督,坚决查处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大会胜利召开、风清气正。
1月5日召开的陕西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选举纪律、保密纪律等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大会风清气正、顺利圆满。
1月8日,青海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指出,要严肃会风会纪,加强监督检查,在“细节”和“严谨”上再下功夫。2022年底召开的河南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称,科学精准优化防控措施,加强督查检查,严肃会风会纪。
此外,最近上海、重庆、四川、广东、北京、山西等多地还陆续公布了新一届的代表委员名单。(完)
“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